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 84号)文件精神,龙亭区教体局实施全面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将对区属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2020年春季发放教育资助,现将教育资助的认定办法、资助标准、资助名单公示如下:
一、认定办法:
1、具有正式学籍,纳入“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管理。
2、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成员且学生本人享受低保政策。
二、补助标准:
义务教育:小学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每人每年为500元。中学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每人每年为625元。
三、资助类别
(一)低保家庭学生资助名单:
1、上河苑幼儿园:王婼莀 张安奇
2、解放小学:单冰冰
3、牛庄小学:孙晨昊
4、新生小学:郭浩
5、刘庄小学:孙甜
6、果园小学:崔涵 崔涵恩
7、文昌小学:王子 王菲
(二)事实无人抚养学生资助名单:
1、大马圈小学:刘俊林
2、柳园口中学:李翼帆 忽梦甜 韩婉婷
公示期为2020年6月4日---2020年6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拨打监督电话:25697601
龙亭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22066168
龙亭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