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龙亭区贫困妇女“两癌”救助申报正式启动
来源: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4-23
2020年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系统填报工作于4月20日启动,5月7日结束,我区各乡、办事处妇联将集中收集贫困妇女“两癌”患者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录入到全国妇联两癌救助系统,经区、市、省、全国妇联审核通过后,贫困妇女“两癌”患者才有希望获得救助。
1、龙亭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妇女“两癌”患者、享受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的“两癌”患者、以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农村妇女“两癌”患者(户籍地必须在龙亭区、以户口本为准,贫困程度以我省建档立卡户识别标准人均年收入4000元为基准);
2、年龄35-64岁,以2020年4月13日为时间节点(包含35周岁和64周岁,小于和大于都不符合救助条件);
注:申报人员须为新增贫困“两癌”妇女即从未录入过系统的贫困患病妇女,已录入系统人员不能重复申报。
2、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主要病历(包括确诊时的病案首页,病理分析报告,住院证,出院证等)复印件,确诊的医院名称及医院联系电话,实际治疗费用及报销金额凭证;
3、贫困相关证件及复印件:精准扶贫明白卡、民政部门低保证或有村、乡镇加盖公章的贫困证明。
经录入系统审核通过的患两癌贫困妇女有可能获得救助,但由于每年救助名额有限,优先救助参加民生实事“两癌”免费筛查项目的建档立卡患“两癌“贫困妇女和低保对象。
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系统填报由区妇联统一进行,各乡、办事处妇联负责收集本单位所有符合救助条件患者的相关手续,以乡、办事处为单位上报区妇联,具体申报方式请咨询各乡、办事处妇联或龙亭区妇联。
知识普及:为促进妇女“两癌”早防早治,降低死亡率,提高广大妇女健康水平,2009年起,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国家卫健委和全国妇联共同实施农村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免费检查项目,并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设立了“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河南省委省政府于2018年起将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城市低保适龄妇“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定为省民生实事;河南省妇联于2017年起实施河南省“阳光母亲计划”,对贫困妇女“两癌”患者进行救助。2009年以来,我区10多名贫困妇女“两癌”患者得到救助,发放救助金1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