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学有序恢复日常医疗服务工作的通告
通告第11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62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科学有序恢复日常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卫医〔2020〕17号),满足人民群众正常就医需求,现就科学有序恢复日常医疗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将逐步、有序恢复日常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在无偿献血逐步恢复、血液供应得到保障情况下,逐步恢复择期手术。综合医院眼科、耳鼻咽喉科、整形 (美容)科及相关专科医院,各类诊所(含中医、中西医结合)、门诊部在按照相关防护要求、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即日起恢复正常诊疗活动。
二、在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取消前,口腔诊疗常规服务可逐步恢复,但不得开展牙周超声洁治、牙齿种植植入手术和冠桥等牙体预备操作时间较长、气溶胶产生较多的口腔择期手术和治疗。
三、医疗机构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应当全部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科学间隔每名患者就诊时间,做好内部消毒、环境卫生和医疗防护,防止交叉感染。
四、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接诊、截留发热患者,应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台),加强问诊、分诊工作。对有流行病学史的发热病人要重点筛查,指导患者和陪同人员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就近到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开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