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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使用应急运输通行证的通告
来源: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2-20
 
通告第 3 号
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
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根据上级工作部署,
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办理应急运输
通行证,现通告如下:
一、应急运输通行证种类及适用范围
应急运输通行证分为 A 证、B 证和普通通行证。
A 证:适用于跨省应对疫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
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一次一证、一车一证、证车一致。
B 证:适用于省内应对疫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
生产物资的运输,向重点企业统一发放,企业支配、车不定证、每车
必带、出车报备。
普通通行证:适用于一般生活物资、生产物资的运输。
二、办理程序
A 证:运输各类应急物资、重点生产物资、生活物资的申请
单位,将应急运输车辆登记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通过互联网报
各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由受理单位转报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规定程序通知申请单位、承运单位或驾驶人自
行打印、自行填写、随车携带。
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通行证由市交通运输局按程序直接办理。
B 证:运输各类应急物资、重点生产物资以及生活物资的申
请单位,将应急运输车辆登记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通过互联网
按品类清单分别报市工信局或市商务局,由其负责协调办理。
兰考县参照上述流程办理。
普通通行证:由市工信局、市商务局负责办理,办理流程同B 证。
三、相关要求
(一)对持有 A 证或 B 证的车辆,实行绿色通道政策,“不
停车、不检查、不收费”和优先便捷通行;车辆出入高速公路收
费站时由专用通道(绿色通道)通行。持有普通通行证的车辆,
在保障防疫检查质量的前提下,快速检查、快速登记、快速通过。
(二)交通运输、公安、工信、商务等部门要按照“双随机、
一公开”要求加大抽检力度,依法依规从重处理违规使用通行
证、假冒应急运输车辆等行为,并纳入信用管理。
(三)应急运输通行证使用期限为国家、省、市新型冠状病
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
具体要求详见《开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
挥部关于办理使用应急运输通行证的通知》。
附件:应急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品类清单,生活物资品类清单
2020 年 2 月 8 日


附件
应急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品类清单
1.医疗医护用品、消杀用品、治疗药品、医用装备等商品。主要包括:医用医护口罩、防护服、
一次性防护口罩、一次性医护服等医用防护用品;医用酒精、84 消毒液、免洗手消液等消杀用品;灭
菌注射用水、地基米松等药品;负压救护车等装备、以及生产这些物资的原材料等。
2.省内燃煤电厂、加油站、供气站保供物资以及电力公司检修所需的设备、物资。
生活物资品类清单
生活必需品是指与居民生存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需求类商品。根据商务部《重要商品市场监测统
计调查制度》报表目录,生活必需品主要包括:粮食(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禽类、蛋类、
蔬菜、水果、水产品、奶制品、调味品(食盐、食糖)等 10 个大类 70 余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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