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龙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留和取消一批区政府工作部门证明事项的通知
来源: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10-31
 
龙政办〔2017〕53号

龙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保留和取消一批区政府工作部门证明事项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解决企业和基层群众“办事难”问题,按照“放管服”改革安排部署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各类证明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83号)文件要求,我区紧紧围绕简化办事手续,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全区各类证明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保留各类证明8项,取消86项,现予公布。

对公布保留、取消的各类证明,区政府各部门要认真依法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新增或减少,对于未列入清单的证明,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在办事创业过程中提供;确需增加的证明,需履行必要的审核论证程序,切实维护清单的权威性。

附件:
1.龙亭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保留的证明清单
2.龙亭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取消的证明清单

2017年10月31日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2020001    |    豫ICP备20003810号-1    |    公安备案号:41020202000027
主办单位:龙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22786565       网站地图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11-26 13:4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