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园口乡人民政府:
根据开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开封市扶贫办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调整2016年度减贫目标的通知》(汴扶贫组〔2016〕1号)和《开封市财政局、开封市扶贫办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中央及省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的精神,同意你乡二O一六年扶贫开发张庄村内道路项目规划,并准予备案。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乡2016年度扶贫开发张庄村内道路项目规划,总投资97万元,修建9936平方米C30 水泥道路、长2.7公里、厚18厘米。
二、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各级要严格执行规划的各项内容,加强项目管理,对已备案的项目规划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确需调整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履行手续。
三、强化项目管理。要全面实行项目的招投标制和工程质量监理制,积极推广有资质的中介组织代理制,规范扶贫项目公示制。所有项目都要有项目示意图,已竣工的财政扶贫项目要有项目竣工图,图例要严谨科学,图物相符,同时,要按照豫扶贫办〔2007〕18号文件要求对财政扶贫项目设立标志。
四、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要严格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要按照省下发的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度,按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引导和组织好农民群众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调动群众投资投劳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五、认真组织规划项目实施。要充分利用有利时机,抓紧组织项目招投标工作,尽快组织项目施工。抓好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检查督导,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道路等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任务,各类项目必须在10月底前全部完成。
附件:龙亭区2016年扶贫开发张庄村整村推进村内道路建设项目资金备案表
龙亭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龙亭区财政局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