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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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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微信公众号的单位和个人即日起须到龙亭区网信部门登记备案
来源: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6-12-14
 

一、登记备案时间
2016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
二、登记备案对象
1、龙亭区各机关及所属单位开设的;
2、龙亭区辖区内以个人或公司名义开办的;
3、微信账号名称包含龙亭区或其他显著龙亭区特征的;
4、微信账号名称注册人或机构属地在本区域的。
三、登记备案地点
龙亭区委网信办
地址:龙亭区体育路16号龙亭区委一号楼518室。
联系人:赵丽娜 郑舒元
联系电话:0371-22786156 0371-22786155
凡不按时登记备案以及不服从监督管理的,龙亭区网信部门将依法协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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