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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西关北街(金耀路—复兴大道)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来源: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5-11-16
 

开封市西关北街(金耀路—复兴大道)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进行第二次公示,现向公众公开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开封市西关北街(金耀路—复兴大道)道路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开封市城区西北隅龙亭景区毗邻
项目投资:25000万元
项目概要:项目位于开封市城区西北隅龙亭景区毗邻,总投资25000万元,新建规划道路全长约2100m,道路红线宽度50m,道路规划总建设用地面积约105000m2,南起金耀路,途径东京大道,北至复兴大道;其中金耀路-东京大道,长约1083m,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50m,建设用地面积约为54150m2,断面:机动车道宽度为22.0m,两侧绿化隔离带宽度为1.5m,两侧非机动车道宽度为6.0m,人行道宽度为6.5m;东京大道-复兴大道,长约1017m,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50m,建设用地面积约为50850m2,断面:机动车道宽度为22.0m,两侧绿化隔离带宽度为6.0m,两侧非机动车道宽度为4.5m,人行道宽度为3.5m。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环境污染。
(1)施工期
①废气:施工粉尘、施工机械废气及道路扬尘。
②废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综合施工场废水、桥梁施工废水等。
③噪声:施工期各种作业机械噪声。
④固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垃圾、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
⑤生态环境:工程占用土地、景观的变化。
⑥社会环境:施工期的征地将对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同时施工机械运行还会影响沿线居民的出行。
(2)营运期
①废气: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2、THC等;扬尘。
②废水:项目沿线不设服务设施,营运期废水主要来自于降水、路面冲洗产生的路面径流。
③噪声:交通噪声。
④固废:车辆货物的洒落物、路面垃圾和汽车轮胎携带的泥沙。
⑤生态环境:如果路基边坡植被恢复不好,会造成局部的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⑥社会环境:运输危险废物过境,有一定的运输风险,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会污染项目范围内的大气、水体、土壤,对沿线的居民有一定危害,同时本工程的建成运营对沿线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城镇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均有促进作用。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废气:施工场地洒水、加挡板、防尘网减少施工场地扬尘,大风天气禁止作业;运输时加盖篷布减少材料运输产生的粉尘;营运期加强管理、合理绿化,减少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废水:施工人员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开封市东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避免直接排放污染水体;设备冲洗废水集中收集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收集的废油送有关部门处理;综合施工场地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禁止直接排放。
③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打桩作业;晚间10点后停止高噪声施工作业。在项目区经过的敏感点施工前安装隔声窗,且该路段禁止鸣笛。营运期采取绿化、隔声门窗等降噪设施,也可采用声屏障;建议合理规划道路两旁新建项目,新建的学校、医院及常住居民等敏感点尽量安置在受道路噪声影响范围较小的区域。
④固废:建筑垃圾由有关部门运到指定的建筑固废倾倒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垃圾、维修垃圾,要回收、分类、贮藏和处理,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尽量回收、利用,无回收利用价值的,交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营运期路面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⑤生态环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期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工程结束将逐渐恢复;营运期加强绿化和堆土场的植被恢复。建议靠近环境敏感点附近路段种植一定宽度的乔灌相间的绿化带,可起到抑尘降噪的作用,减少汽车尾气及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具体防范措施详见报告书简本。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采取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治理措施,可缓解本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符合相应标准。因此,本评价认为,在有效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及事故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环评报告提出的建议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环评报告书简本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查阅方式:开封市新宋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及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
查阅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
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居民、单位法人及专家等。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②对道路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③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④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出书面意见。
九、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意见征询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2015年11月27日。
十、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开封市新宋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琦 联系电话:0371-28883938
地址:开封市东京大道中段(市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实训楼第六层)
十一、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8-23862703
传真:0371-23862712
电子邮箱:1124207848@qq.com
邮政编码:475000
通讯地址:开封市大梁路6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大楼14层)



开封市新宋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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